风险预警提示:海上作业船只请提前采取避浪措施
发布时间:2025-04-11 12:35:28来源:
4月11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微博消息,国家海洋预报台4月11日8时发布海浪蓝色警报:受出海气旋与较强冷空气的共同影响,预计:4月11日夜间到12日中午,黄海南部、东海北部将出现2.5到3.8米的大浪区;江苏南部、上海、浙江北部近岸海域将出现2到2.8米的中浪到大浪,近岸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蓝色。请在上述海域作业的船只注意安全,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
(责编: admin)
版权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为非经营性网站,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