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当庭表示上诉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在宣判后当庭表示将上诉。
据了解,余华英长期从事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从1993年起,她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了17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余华英的犯罪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获,但由于害怕被重判,她隐瞒了真实身份,化名为张芸,最终被判有期徒刑8年,后减刑3年,于2009年获释。然而,她并未因此改过自新,继续从事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使得余华英的罪行再次被揭露。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9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余华英犯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然而,由于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8日将该案发回重审。
在重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依法对余华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定,并提出了对其判处死刑的建议。经过庭审,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5日作出了上述判决。
余华英当庭表示将上诉,这意味着该案仍将继续审理。然而,无论结果如何,余华英的犯罪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她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版权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为非经营性网站,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






